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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友租房遭遇重重套路 半年后才知出租人是三房东

发布时间: 2018-07-07 09:46:22

来源: 东方网

分类: 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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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多前,大学毕业不久的小许和小林匆匆租下位于常熟路附近的一间老公房时,两人并不知道租给她们房子的竟然是一个“三房东”,而两人怎么也想不到,正是这个草率的决定,让她们这半年多来的租房经历变得不堪忍受。但更让两人感到气愤的是,如今她们按照约定找到了接替她们的“下家”,却在签合同时被“三房东”索要“出场费”,不付“出场费”就不给签合同。

“我来来回回跑也是很累的,要点出场费不过分。”面对“三房东”给出的这个理由,小许和小林感到啼笑皆非,她们又想起了这半年多来遭遇的种种“套路”,只能一声声感慨:租房须谨慎。

签约时未查看房产证

“当初,我们两个都是刚刚来到上海,而且马上就要办理入职了,又没有可以暂住的地方,所以才会急着要租房。”小许告诉记者,她们也不是没看过其他房源,相反,在中介的带领下她们在淮海中路、南京西路一带看过很多房源,但始终没有找到适合自己的。

“中介带我们去了很多小区,有老小区也有新小区,我们两个都看花眼了也没找到一套性价比还过得去的。看来看去,要么价格太高,要么设施太差。”讲起当初看房时的经历,小许表示这是一件令人感到极度“心累”的事情,也正是因为这样,当有网友向他们极力推荐位于常熟路附近的那间老公房时,她们才会立马就赶过去看房。

两人觉得这间房子虽然装修不新,但家具齐全,而且位置极佳,于是当场就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合同。由于是第一次租房,在签合同时两人并没有要求那个所谓的“房东”出示房产证或者其他关于房子的有效证明。

“半年后,我们才从住在我们对面房间的租客的口中得知:把房子租给我们的是三房东,三房东正是从这位租客手中租来的房子。也就是说,现在住在我们对面房间的这个租客其实是二房东,而真正房东的庐山真面目我们从来就没见过。”小林又把“房东”与“房东”之间的关系捋了一遍,据她了解,住在对面房间的“二房东”10年前把这套房子租下,后来又把其中一间转租给了“三房东”,“三房东”最后转租给了她们两个,换言之,这间房子总共“转手”了至少三次。

约定事项未写入租房合同

除了对方隐瞒其“三房东”的身份外,还有一件事情让小许和小林感觉自己被“坑”了,那就是关于水电煤的费用。

小许告诉记者,当初她们与“三房东”的约定是:整套房子(两室一厅一卫一厨)的水电煤费用由每一位租客平摊,也就是由小许、小林以及住在对面房间的“二房东”一起承担。然而等到缴费的时候,住在对面的“二房东”却告诉她们两人,一直以来整套房子的水电煤费用都是由“三房东”独自承担,她从来就没有缴过水电煤费用。

“后来我们问阿姨,也就是那个三房东,她跟我们说‘反正水电煤也花不了多少钱,你们就帮忙垫垫吧!’这不是赤裸裸的欺骗吗?”小许说话时脸上不无气愤之色。

不仅如此,对于房间内家具的使用权,该“三房东”也是出尔反尔。

“房间里的家具都是留给我们使用的,这是一开始就说好的,但阿姨却说搬就搬,也不给我们商量的余地,还说如果我们要用的话可以自己去买。租间房子还要自己购置家具,想想都觉得可笑。本来我们看中这套房子,一方面是因为这里地段好,另一方面就是因为房间里柜子、沙发等家具都很全。”小许认为,房间里的家具的确都是“三房东”自己购置的,但“三房东”既然已经承诺把家具留给租客使用,就不能够擅自把这些家具搬走。

回想起来,小许和小林都表示,不仅是水电煤费用和家具的事情,半年多前约定好的很多东西现在都早已变成了空谈。不过,两人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当初的疏忽大意。“因为这些约定很多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写在合同里,而且所谓的合同也不像是一份正规合同,所以即使遇到对方变卦也很难去反驳。”小许说。

找来下家还得交“中介费”

介于种种不愉快的经历,租住已逾半年的小许和小林只想尽快搬走,于是她们找到“三房东”协商,并与对方约定好:只要两人能找到接替她们的租客,她们就可以立即搬走,并且还会被退还押金以及多交的房租。

就这样,几个星期以来,两人在网上找了不下五个意向租客,但这些意向租客在与“三房东”见面后都迅速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后来我们都打算不找了,因为实在是太折腾了。心想最多就是一个月的房租加上一个月的押金都不要了。”据小许告知,她们一个月的房租是3400元,如果马上搬走,加上押金就要损失6800元,这的确让她们这样的上班族觉得挺心疼的。幸运的是,最后,挑剔的“三房东”总算看上了一位租客,并和她们约定好了签约的时间。

然而,故事还有转折,就当小许、小林以为马上就能脱离苦海时,“三房东”在临签合同时却突然向她们索要一笔价格不低的出场费。

“我来来回回跑也是很累的,要点出场费不过分。就当是给我的中介费了。我查了下,中介的价格是1300元左右,到时候我给你们打个折好了。”这是“三房东”给小许发来的信息。“租客是我们自己找的,为什么反而要给她中介费?”小许提出了质疑,不过小林还是劝服了她,她们最后还是交了这笔“出场费”。

签合同须验证件遇转租应看证明

当下正值毕业季,毕业季的到来也就意味着租房市场又迎来了一波热潮。在找房源的过程中,很多租客都难免遇上一些烦心事,尤其是当自己遇到的是“二房东”、“三房东”时,各种奇葩事情更是层出不穷。而对于“二房东”、“三房东”的存在,一些租客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租客能够把从房东处租得的房子随意转租给他人吗?

对此,上海链家法务部专业人士薛佳宾表示:首先从法律上来讲,租客作为承租人,没有房子的产权,是不能随意转租房子的。如果要转租,必须要得到房东的授权同意。针对这种情况,部分中介公司的做法是个人转租的需要拿出经公证的房主授权代理书。事实上,对于居住房屋转租,《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也都有规定,即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书面同意。

薛佳宾还表示,租房时应根据自己实际需求来考量,不必去刻意避开“二房东”或“三房东”,但为了规避风险,需要对方出示合法的授权代理证明。现在之所以有不少租客掉入“二房东”或“三房东”的陷阱,原因还是因为租客对租房中风险的不了解和不重视,也有不少租客因为轻信低价而忽略了其中的风险。

此外,上海链家社区专家沈岑钰提醒租客:租房时必须签署正规合同,并与房东在合同中约定好与租房相关的各种事宜。且务必核实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产权证明,房东的身份信息等,如果是二房东需要核实合法有效的转租证明。其次,在房子交接时,应弄清楚水电煤物业等各种事宜,并对附属家具的情况有明确了解,必要时拍照留证,以免房东在日后找借口不退押金。

另据悉,今年3月31日,上海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www.shzfzl.gov.cn)启动上线试运行,已实现房源发布、实名认证、合同网签等基本功能,并提供租金查询、金融服务、法律问答等便民服务。目前平台上的房源主要来自链家、中原等几家规模较大,具备信息化条件的房产经纪机构和代理经租公司。截至6月底,在该平台上挂牌的可租房源约4.4万套,日均更新逾2400套。市房管部门强调,本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租赁房源,以合法合规为前提。房源发布者要对在平台上发布租赁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时效性负责;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进行虚假交易,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专业人士也提醒有需要的租客,尤其是没有租房经验的应届毕业生,可以通过这一正规平台进行租房,切勿通过非正规渠道租房,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责任编辑: zhuxiu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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